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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山街关于深入开展基层作风巡查、治理“微腐败”和“新衙门作风”问题专项行动的方案
日期:2017-12-29 字号:
   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切实提高基层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,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,根据《中共洪山区委办公室印发<关于深入开展基层作风巡查、治理“微腐败”和“新衙门作风”问题专项行动的方案>的通知》(洪办文[2017]38号)精神,街党工委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基层作风巡查,加大“微腐败”和“新衙门作风”问题治理力度。结合我街实际,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:

    一、目标任务

   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针对“微腐败”问题以及服务不到位、进取不积极、工作不落实、担当不主动等“新衙门作风”,从201710月至201812月,在全街各部门、各社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。专项治理行动以各单位问题排查、自纠自改为基础,以专班巡查、执纪问责为抓手,以完善制度、强化监督为保障,通过专项治理,使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加强,基层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和履责意识明显好转,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明显提升,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明显增强,全街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明显向善向好,为关山聚力拼搏赶超营造良好政治生态。

    二、基本原则

   (一)坚持统一组织与分级实施相结合。专项治理行动在街

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,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,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内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。

   (二)坚持自查自纠与专班调查相结合。各社区、机关各科室全面梳理排查本单位存在的“微腐败”和“新衙门作风”问题,列出问题清单,制定整改方案,逐项落实销号。街基层作风巡查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、久拖不决的重点问题,深入一线调查,督促相关单位快速处理。

   (三)坚持区别对待与标本兼治相结合。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要求,对一般问题,加强教育整顿;对隐患风险,强化防控措施;对违纪违规违法案件,坚决严肃查处。坚持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,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建章立制,堵塞制度漏洞,规范权力运行。

三、 治理重点

(一)围绕规则意识是否明确,重点治理“微腐败”。党员干部在扶贫资金、惠民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、优亲厚友、违规操作、弄虚作假、虚报冒领、截留挪用、贪污侵占;违反“三重一大”议事规则,违规决策等问题。

(二)围绕服务意识是否牢固, 重点治理服务不到位。不愿深入一线,不敢靠前指挥,不主动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、深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;存在“只微笑不办事”、“不贪不占也不干”;存在“无过就是功”的思想,事业心责任感不强,碌碌无为,得过且过;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相互推诿扯皮,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;服务意识不强,指导水平不高,工作效率低下,甚至存在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等现象。

(三)围绕纪律意识是否严明,重点治理进取不积极。自由散漫、纪律松懈、落实制度不力,停留在纸上、墙上、口头上;工作时间无所事事、擅离职守、上网聊天、玩游戏、炒股、上网购物;开会缺席、溜会、打瞌睡;上班迟到、早退;工作日中午饮酒;有事不请假、外出不报告;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重视、不采取措施解决;安于现状,盲目乐观,缺乏忧患意识和紧迫感,满足于一般化,只求过得去,不求过得硬;墨守成规,习惯于用老思维、老套路、老办法抓工作,缺乏改革创新的理念思路和能力魄力等现象。

(四)围绕职责意识是否明晰,重点治理工作不落实。工作上不熟悉业务和政策、思路不清、能力不强、标准不高、违反规定决策、执行上级的决策和部署不力;干工作满足于开会,动嘴皮子,不解决实际问题;抓工作时紧时松、抓而不紧、抓而不实,没有一抓到底;不愿直面问题,啃硬骨头、涉险滩,对急难险重任务束手无策,造成工作被动;对上级和街道工作推进不力,业绩平平等现象。

(五)围绕责任意识是否强烈,重点治理担当不主动。不敢触及矛盾,争功诿过;对待不良现象不敢抓、不敢管,不敢坚持原则、不敢碰硬;好人主义严重,不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管理下属失之于宽、失之于软;只想当“太平官”,怕担风险不愿创新,怕出事不愿干事,明哲保身,但求无过;遇到矛盾绕道走,碰到问题向上推,工作缩手缩脚;习惯于当“隐身人”,业务不精通,工作把关不严,乐于当“甩手掌柜”等现象。

(六)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“微腐败”和“新衙门作风”问题。

四、专项治理

专项治理行动按以下三个阶段组织开展:

1.自查自纠阶段(201710月至11月中旬)。各社区、机关各科室对照专项治理重点,全面梳理排查本单位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“微腐败”和“新衙门作风”问题,列出问题清单。要重点围绕服务对象关切点、干部群众关注点、社会反映强烈点、违纪问题易发点,积极开展问作风、问诉求、问症结、问线索“四问”工作,广泛听取和征询干部群众、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,确保问题梳理排查不走过场、真实准确。

2.整改落实阶段(201711月下旬至20187月)。深入分析自查自纠中梳理出的“微腐败”和“新衙门作风”问题,列出责任清单、整改清单、进度清单,制定整改方案,细化职责任务,倒排时间节点,逐项整改落实。通过专项督查、随机抽查、交叉检查等方式,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落实、开展自查自纠、突

出问题整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,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,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,违纪问题不处理不放过。

3.建章立制阶段(20188月至12月)。在全面总结归纳的基础上,着力构建治理“微腐败”和“新衙门作风”问题长效机制,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、薄弱环节和风险点,建立健全加强监督管理、规范“微权力”运行的制度体系、工作程序和监管办法,明确政策界限,堵塞制度漏洞,从源头上推动解决“微腐败”和“新衙门作风”问题。

五、主要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广泛动员部署。1.街道成立街党工委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。负责全街加强作风巡查工作的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检查。街党工委书记胡海燕任组长;街党工委副书记钱一兵,街党工委委员、纪工委书记梁桂芳任副组长;街纪工委、党政办、党建办、公共服务办、公共安全办、机关党总支、社区服务中心等科室负责同志以及街纪工委委员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街纪工委,负责巡查的日常工作2.街党工委、办事处召开全街作风巡查工作推进会,传达市区机关作风巡查工作会议精神,对2018年我街加强作风建设活动进行全面部署。各社区、机关各科室要依据会议精神以及作风巡查工作方案,召开工作人员、党员、居民代表等会议,明确目标,夯实责任,有效传导压力,确保作风巡查工作覆盖到每个干部职工,不漏一人。

(二)落实一岗双责,坚持以上率下。道班子成员、科室负责人、社区书记要在作风巡查工作中以身作则,率先示范,要带头学习,带头查找问题,带头整改落实,做到一级带动一级,一级督促一级,一级推动一级,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。要严格落实“一岗双责”和挂点工作责任制,班子成员要将分管科室和挂点社区作为作风巡查工作的主抓点,切实担负起责任,加强指导,督促检查,把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目标内容中,推动全街作风建设深入开展。

(三)坚持全面巡查,加强正面引导。2018年我街作风巡查工作将与兄弟街道交叉进行第二轮巡察,实现全覆盖,无遗漏,以发现问题为导向,着重聚焦“微腐败”和“新衙门作风”问题,加强整治。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,采取座谈交流研讨等方式,对照自身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进行每月剖析、通报情况,及时整改,让每个干部职工做到“月醒,月警,月清”。要总结作风巡查工作中的先进经验,树立先进典型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加强正面引导,倡导正能量,展现关山街工作精神面貌,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。

(四)完善制度机制,强化监督检查。要把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贯穿作风巡查工作的全过程,针对现有考勤制度、工作纪律、会议纪律、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、挂点制度、学习制度、检查通报制度等各项制度,认真研究梳理、精简优化、修订完善,建立评价机制、问责机制、激励关怀机制、干部调整交流机制等。要聘请作风建设义务监督员,设立举报箱、投诉电话和网络投诉平台。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对街道、社区和个人的“慵懒散慢”现象进行投诉和举报。督查专班定期不定期对各社区、机关各科室采取明察暗访,重点整治专项资金不规范使用、“干与不干一个样,干好干坏一个样”和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等问题,对服务意识不强,办事效率低下,工作平庸无为,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,一经查实,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,绝不姑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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